鲁招考〔2019〕122号
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
2020年山东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继续实行分类考试办法,即分为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为做好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报名分为网上填报信息、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网上缴费3个阶段
(一)春季高考
网上填报信息:2019年11月1日至7日(每天9:00-18:00)。只报考“3+4”转段考生及兼报“3+4”转段和春季高考考生的填报时间为2019年11月21日。
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2019年11月22日至27日。
网上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二)夏季高考
网上填报信息:2019年11月1日至7日(每天9:00-18:00)。
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2019年11月8日至21日(工作日)。其中,非应届毕业考生该项工作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至21日,具体时间由各市或县(市、区)确定。兼报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考生须在此时间段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
网上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春季高考重点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同时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夏季高考重点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同时也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生可兼报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
(一)春季高考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具有山东省户籍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非山东省户籍的,应为具有山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或结业生,且已按要求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普通高中学生或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
落实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十条意见》(鲁教职发〔2018〕1号),从2021年开始,参加春季高考的非山东省户籍考生须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且具有山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有3年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或结业生(完整学习经历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
“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的中职学校学生转段报考条件为符合转段条件的首次和第二次参加转段测试的毕业生。在春季高考报名中,“3+4”转段考生需选择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报考:一是只报考“3+4”转段;二是兼报“3+4”转段和春季高考。
申报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者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同等荣誉称号、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夏季高考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具有山东省户籍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为具有山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有3年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或结业生(完整学习经历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
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包括取得高中阶段学校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或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定证明的人员。具有普通高中完整学习经历但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学生,可以获得学校颁发的结业证书,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参加高考。
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可持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报名参加高考。
报考以下专业的考生,除具备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体育专业:年龄不超过22周岁,未婚。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队员)可放宽到28周岁,婚否不限。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裸眼视力两眼均不低于4.8。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须具备二级运动员(含)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地点
(一)具有山东省户籍的非应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县级招办)报名。
(二)具有山东省户籍的应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应在户籍或学籍所在县级招办报名。
(三)户籍在山东省,但在外省就读、学籍在外省的考生,如在我省报考,须在户籍所在县级招办报名。
(四)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在高中阶段学校就学地县级招办报名。
(五)对生源地有要求的招生类型(如走读、部分公安类院校等),考生须在生源地参加报名才能享受相关招生政策。报名结束后考生不得更改生源地。
(六)参加内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报名事宜可向广东、福建、北京、上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咨询。
(七)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到所在市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四、报名办法和程序
(一)网上填报信息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修改及查询本人信息。
1.网上填报信息流程
填报过程分为登录报名网站(http://wsbm.sdzk.cn)、查看提示信息、填写个人信息、保存及提交信息4个步骤。修改与填报过程相同。
2.网上填报信息注意事项
(1)春季高考与夏季高考兼报考生要分别登录相应的报名系统,按各自的程序完成报名手续。
(2)正确选择报考科类(类别)和外语考试语种。
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分为18个专业类别,分别为农林果蔬、畜牧养殖、土建、机械、机电一体化、电子电工、化工、服装、汽车、信息技术、医药、护理、财经、商贸、烹饪、旅游服务、文秘服务、学前教育,考生必须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各类别涵盖专业范围见附件2)。
只报考“3+4”转段考生选择“3+4转段”选项;兼报“3+4”转段和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考生选择“兼报3+4转段和春季高考”选项,并依据所学专业选择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18个专业类别中的1个。
夏季高考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报其中一类。考生可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中选考一门外语,并在报名时注明。选考语种不受科类的限制。
我省艺术类专业类别共分为10类,包括美术类、文学编导类、音乐类、舞蹈类、摄影类、书法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类、播音主持类、其他类。艺术类考生应根据拟报考专业选择其中一类。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高校的艺术史论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可以自主确定所属专业类别(部分高校对该专业的要求见附件3)
(3)单考单招类别(含保送生、运动训练及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一级及以上高水平运动员、职教师资、特殊教育、技校单招、消防单招、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少年班考生也要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对应的类别完成网上报名
(4)考生要认真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姓名、地名等信息项中如存在字库中没有的汉字,以拼音(半角大写字母)代替。
(二)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
网上报名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内容包括确认身份、核验相关证件与证明材料、采集照片等信息、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签字确认等。
1.确认身份
要将考生本人与其身份证、户口簿及网上填报信息进行比对。要使用身份证识别仪读取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签发机关等,对于网上报名个人信息项目表中填报少数民族类别的考生,应通过身份证、户口簿等确认其民族类别的准确性。比对时如发现不符之处,要进行修正、确认,最终使其一致,否则不能通过现场确认。
2.核验相关证件与证明材料
(1)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应届高中毕业生根据市、县(市、区)教育局普(基)教科提供的信息核查认定身份;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根据市、县(市、区)教育局职教科提供的信息核查认定身份;应届技工学校毕业生根据技工学校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信息核查认定身份;非应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根据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等学力证明材料核查认定身份。
(2)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外国侨民、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须持相关有效身份证件)。
(3)同等学力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办理。
(4)残疾人考生和符合录取照顾条件的特殊考生须持相关材料(详见本文件第4部分)。
3.采集照片
通过身份确认的考生需采集本人数字照片,具体操作按《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现场确认信息采集工作流程及要求》(附件4)执行。
4.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生在认真阅读《考试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后,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字。
5.签字确认
考生在核对本人信息准确无误后,需在《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或《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春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技能考试报考证》上签字确认。
(三)网上缴费
考生应按照规定缴纳高考报名费及考试费。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兼报的考生须分别缴报名费和考试费。
春季高考考生须同时缴纳春季高考知识考试费和春季高考技能考试费。只报考“3+4”转段的考生无须缴纳春季高考技能测试费,兼报3+4”转段和春季高考的考生须缴纳知识考试费和技能测试费。
高考缴费分两次进行,第一次缴纳的费用包括高考(春、夏季)报名费、外语听力考试费(外语听力考试费以省发改委、财政厅文件为准),参加夏季高考体育专业测试、美术类专业、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的考生,须同时缴纳相应的夏季高考体育专业测试费、美术类专业统考费、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费,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第二次拟在4月份进行,包括夏季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笔试考试费及等级考考试费。
考生应在信息确认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费及考试费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及考试资格。
(四)其他报名须知
1.少年班报名。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应参加夏季高考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要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招生高校发放的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少年班考生取得的高考成绩只用于参与少年班招生录取。
2.香港、澳门高校招生报名。报考香港、澳门招生高校的考生按照夏季高考报名程序办理。
3.考试科目。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科目采用“知识+技能”模式,“知识”部分考4科,为语文、数学、英语及专业知识;“技能”部分考专业基本技能。只报考“3+4”转段考生的文化基础考试科目为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兼报“3+4”转段和春季高考的考生除参加上述三科考试外,还要参加所选报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类别的专业知识考试和技能测试。
夏季高考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其中,外语科目听力考试单独组织,考生考两次,取两次成绩中较高的成绩作为有效成绩加入高考总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6个科目,考生自主选择3个科目参加考试。考生的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总分为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的卷面满分分值均为150分,总分450分;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每科卷面满分分值均为100分,转换为等级分按满分100分计入,等级考试科目总分300分。
选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工作拟于2020年4月进行,届时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合格的科目均可作为等级考试选报科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增强考生信息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登录密码和短信验证密码的使用将贯穿高考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填报志愿等整个招生过程。考生应妥善保管本人登录密码和短信验证密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盗用考生本人密码和帐户,不得干预考生高考报名、密码设置及志愿填报等过程。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特殊考生的资格申报与审核
(一)夏季高考残疾人考生合理便利申请与审核
残疾人考生网上报名时首先选择本人残疾类别(共8个类别,分别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考生选择其中的1项),填写本人残疾证号码,然后选择是否申请提供夏季高考合理便利条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考生应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残疾人报考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以下简称《合理便利申请表》,见附件5表1),并在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向县级招办提交填写并签字的《合理便利申请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按照县级招办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资格审核。
该工作具体办法按《山东省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申请合理便利实施办法》(暂行)(附件5)办理,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据此做好相关工作。
(二)高考录取照顾考生申报与审核
申请高考照顾政策的考生按照附件6的内容进行登记申报,2020年实际执行的照顾政策以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最新出台的正式文件规定为准。
1.烈士子女考生
(1)申报。烈士子女可申请享受高考照顾政策,烈士子女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须携带相关证明、证书等原始材料及复印件1份,相关考生要填写《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烈士子女特殊考生登记表》(附件7),经就读学校和县民政部门审核盖章后,连同证明、证书复印件交县级招办,由县级招办审核考生身份并办理登记手续。
(2)资格审核。县级招办对符合照顾条件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由县级招办将登记表和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报市招生考试机构,由其进行复审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1)申报。符合照顾条件的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须携带相关证明、证书等原始材料及复印件1份,相关考生要填写《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特殊考生登记表》(附件8),经就读学校和县统战部门审核盖章后,连同证明、证书复印件交县级招办,由县级招办审核考生身份并办理登记手续。
(2)资格审核。县级招办对符合照顾条件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审核考生报考信息无误,确保证明材料完整后将登记表和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报市招生考试机构,由市招生考试机构联合市统战部门进行复审,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3.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类考生
符合照顾条件的此类考生,包括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1)申报。在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须携带相关证明、证书等原始材料及复印件1份,相关考生要填写《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退役军人特殊考生登记表》(附件9),经县级主管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盖章后,连同证明、证书复印件交县级招办,由县级招办审核考生身份并办理登记手续。
(2)资格审核。县级招办对符合照顾条件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由县级招办将登记表和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报市招生考试机构,由其进行复审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4.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1)申报。在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须携带相关证明、证书等原始材料及复印件1份,由县级招办审核考生身份并办理登记手续。
(2)资格审核。县级招办对符合照顾条件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由县级招办将登记表和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报市招生考试机构,由其进行复审并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以上4类特殊考生材料上报工作:2020年3月31日前将《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春季)部分特殊考生汇总表》(附件10)、《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夏季)部分特殊考生汇总表》(附件11)、《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夏季)少年班考生汇总表》(附件12)纸质版和电子版,《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烈士子女特殊考生登记表》、《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特殊考生登记表》《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退役军人特殊考生登记表》及相关证明和证书复印件区分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上报特殊考生登记表及有关材料要完整、准确和规范,不能有空项。要认真研读填表说明,做好特殊考生登记表的分类工作,首先按照享受加分投档照顾和优先录取两大类进行分类,再按每大类中特殊考生小类分类,小类中按考生号排序。
对于不符合照顾条件或不在照顾范围内的考生,各地要认真清理,避免将其材料及数据误报。经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各市要制定告知办法并及时通知本人。
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名单要实行四级公示。县级招办和中学分别公示本地、本校初审合格的享受照顾政策的项目名称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市招生考试机构对名单进行复审后进行第三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名单进行再次审查后,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公示至2020年底。市、县、中学公示时间均不少于10个工作日。在公示上述事项的同时,要提供举报电子邮箱、电话、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信地址,并按照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举报的问题。
5.符合条件的公安子女类考生
此类考生包括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此类考生信息采集、审核与上报工作由当地公安部门负责。
6.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类考生
此类考生包括:军人烈士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
此类考生的特殊考生申请、审核与上报工作办法另文通知。
(三)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考生申报与审核
1.符合条件考生申报
网上报名时,参加春季高考的应届毕业生,若符合技能拔尖人才报考条件,应选择是否参加技能拔尖人才招生(按技能拔尖人才录取时,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成绩不计入总分)。
选择参加技能拔尖人才招生的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须携带相关证明、证书等原始材料及复印件1份,由县级招办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相关考生要填写《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申请表》(附件13),经所在单位或就读学校审查盖章后,连同证明、证书复印件交县级招办。
2.资格审核与上报
参加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招生的考生,获技能大赛奖项的须交验获奖证书及应届毕业生证明;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同等荣誉称号的须交验高级工职业资格证、劳模证件(同等荣誉称号必须是文件规定享受劳动模范待遇的)。
县级招办对符合技能拔尖人才条件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由县级招办将登记表和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报市招生考试机构,由其进行复审。市招生考试机构将合格者上网登记后,于2020年2月底前将《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汇总表》(附件14)及相关电子数据、《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和证书复印件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3.公示
符合技能拔尖人才的考生名单要实行三级公示。县级招办公示本地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名单经市招生考试机构复审后要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名单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后,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公示至2020年底。市、县公示时间均不少于10个工作日。在公示上述事项的同时,要提供举报电子邮箱、电话、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信地址,并按照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举报的问题。
六、组织管理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是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要切实加强对报名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管理,各项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市招生考试机构和县级招办主要负责人是报名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各级招生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坚持原则、遵纪守法。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规定和纪律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周密安排,精心准备。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所辖县(市、区)高考报名工作的整体组织与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要根据本市实际制定高考报名工作实施办法,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普通高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县级招办负责本区域内高考报名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学生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要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报名条件、程序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要建立报名点,配备负责人、工作人员及所需设备材料;要妥善保管学生的各类报名材料,保存期至少一年。工作人员必须是思想政治表现好、熟悉招生考试业务、身体健康的干部或教师。要提前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熟悉工作程序、进度安排、信息处理方法以及相关表格使用办法等。
(三)明确标准,严格审核 。市招生考试机构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报名资格审查的实施细则或办法。县级招办负责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具体实施。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各市要加大对各类考生学籍审查力度,尤其要防止非应届毕业的高中段在校生和普通高校在校生变换身份报考。要加大对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等中等学校应届、往届毕业生的学籍、学历审查力度,严防不符合条件学生报名。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3号)要求,加强对考生户籍的审查,对非我省户籍考生,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要注重加强特殊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对提交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防弄虚作假。对于凭虚假材料报名、骗取照顾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参加考试或录取的资格。
(四)以人为本,优化服务。各地要坚持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全力为考生参加高考报名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要通过设立咨询电话和服务窗口,切实做好考生的报名咨询和指导工作。要做好宣传工作,对报名对象、时间、办法等考生须知的内容,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使考生应知尽知。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使考生充分知晓弄虚作假的严重后果。
附件:
1.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工作日程表
2.山东省2020年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类别及涵盖专业范围
3.部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高校的艺术史论专业所属艺术类别汇总表
4.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现场确认信息采集工作流程及要求
5.山东省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申请合理便利实施办法(暂行)
6.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考照顾政策
7.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烈士子女特殊考生登记表
8.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特殊考生登记表
9.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退役军人特殊考生登记表
10.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春季)部分特殊考生汇总表
11.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夏季)部分特殊考生汇总表
12.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夏季)少年班考生汇总表
13.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申请表
14.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汇总表
15.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个人信息项目表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9年10月29日
附件1
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工作日程表
工 作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负责单位 |
|
2019年 |
11月1日至7日 |
全省考生网上报名 |
省、市、县级招办 |
11月8至20日(工作日) |
夏季高考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 |
市、县级招办 |
|
11月21日 |
“3+4”转段报名 |
省、市、县级招办 |
|
11月22日至11月27日(工作日) |
春季高考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 |
市、县级招办 |
|
待定 |
网上缴费 |
省招考院 |
|
12月2日至6日 |
数据汇总、系统进入查询状态 |
省招考院 |
|
12月20日 |
各市招考办上报《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情况统计表》 |
省招考院、各市招办 |
|
2020年 |
2月底前 |
各市上报审核通过的拔尖人才名单 |
省招考院、各市招办 |
3月15日前 |
县级招办对特殊考生及拔尖人才名单进行初审、公示,并上报市招办 |
县级招办 |
|
3月28日前 |
各市招办对特殊考生及拔尖人才名单进行审核、公示 |
市招办 |
|
3月31日前 |
各市招办上报特殊考生及拔尖人才登记表和汇总表及相关证件和电子数据 |
省招考院、市招办 |
|
4月 |
对特殊考生及拔尖人才名单进行复审 |
省招考院、有关厅局 |
|
5月上旬 |
向市招办反馈不合格的特殊考生名单 |
省招考院 |
|
5月下旬 |
公示特殊考生名单 |
省招考院 |
|
5月下旬 |
汇总数据 |
省招考院 |
附件2
山东省2020年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类别及涵盖专业范围
序号 |
专业 类别 |
涵 盖 专 业 |
1 |
农林 果蔬 |
设施农业生产技术、现代农艺技术、观光农业经营、循环农业生产与管理、种子生产与经营、植物保护、果蔬花卉生产技术、茶叶生产与加工、蚕桑生产与经营、中草药种植、棉花加工与检验、烟草生产与加工、现代林业技术、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园林技术、园林绿化、木材加工、农产品保鲜与加工、农村经济综合管理、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 |
2 |
畜牧 养殖 |
畜禽生产与疾病防治、特种动物养殖、畜牧兽医、宠物养护与经营、淡水养殖、海水生态养殖、航海捕捞 |
3 |
土建 |
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古建筑修缮与仿建、城镇建设、工程造价、建筑设备安装、楼宇智能化设备安装与运行、供热通风与空调施工运行、建筑表现、给排水工程施工与运行、市政工程施工、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铁道施工与养护、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工程测量、土建工程检测、农业与农村用水、岩土工程勘察与施工、地质灾害调查与治理施工、地质与测量、水文与水资源勘测、公路养护与管理、物业管理 |
4 |
机械 |
机械制造技术、机械加工技术、数控技术应用、模具制造技术、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矿山机械运行与维修、船舶制造与修理、金属热加工、焊接技术应用、金属表面处理技术应用、钢铁装备运行与维护、有色装备运行与维护、建材装备运行与维护、钢铁冶炼、金属压力加工、有色金属冶炼、船舶机械装置安装与维修、医疗设备安装与维护、化工机械与设备、医疗器械维修与营销、制药设备维修、港口机械运行与维护、钟表维修、汽车制造与检修 |
5 |
机电一体化 |
机电技术应用、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机电产品检测技术应用、制冷和空调设备运行与维修、工业自动化仪表及应用、光电仪器制造与维修、电机电器制造与维修、化工仪表及自动化、船舶电气技术、船舶通信与导航、矿山机电、水电厂机电设备安装与运行、火电厂热力设备运行与检修、火电厂热力设备安装、水泵站机电设备安装与运行、风电场机电设备运行与维护 |
6 |
电工 电子 |
电子技术应用、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电气运行与控制、电气技术应用、汽车电子技术应用、供用电技术、农村电气技术、通信技术、通信运营服务、通信系统工程安装与维护、邮政通信管理、铁道信号、城市轨道交通信号业、电子材料与元器件制造、微电子技术与器件制造、火电厂热工仪表安装与检修、火电厂集控运行、发电厂及变电站电气设备、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调试维护、输配电线路施工与运行、电气化铁道供电、城市轨道交通供电 |
7 |
化工 |
化学工艺、工业分析与检验、石油炼制、精细化工、生物化工、高分子材料加工工艺、橡胶工艺、林产化工、火炸药技术、花炮生产与管理、硅酸盐工艺及工业控制、火电厂水处理及化学监督、塑料成型、中药制药、制药技术、生物技术制药、药品食品检验、食品生物工艺 |
8 |
服装 |
纺织技术及营销、丝绸工艺、染整技术、针织工艺、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皮革工艺、服装设计与工艺、服装展示与礼仪、皮革制品造型设计 |
9 |
汽车 |
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车身修复、汽车美容与装潢、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公路运输管理、船舶机械装置安装与维修、铁道运输管理、电力机车运用与检修、内燃机车运用与检修、铁道车辆运用与检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船舶驾驶、航空油料管理、轮机管理、船舶水手与机工、外轮理货、船舶检验、工程潜水、民航运输、飞机维修、水路运输管理 |
10 |
信息 技术 |
计算机应用、数字媒体技术应用、计算机平面设计、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建设与管理、网络安防系统安装与维护、软件与信息服务、客户信息服务、计算机与数码产品维修、计算机音乐制作、动漫游戏、网页美术设计、数字影像技术、影像与影视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平面媒体印制技术 |
11 |
医药 |
药剂、中药、医学生物技术、农村医学、眼视光与配镜、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修复工艺、营养与保健、康复技术、中医、中医康复保健、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咨询、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卫生信息管理 |
12 |
护理 |
护理、助产、中医护理 |
13 |
财经 |
会计、会计电算化、统计事务、金融事务、保险事务、信托事务、医药卫生财会 |
14 |
商贸 |
商品经营、专卖品经营、连锁经营与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国际商务、物流服务与管理、房地产营销与管理、客户服务、农资连锁经营与管理、农产品营销与储运、商务英语 |
15 |
烹饪 |
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西餐烹饪、民族风味食品加工制作 |
16 |
旅游 服务 |
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旅游外语、导游服务、景区服务与管理、会展服务与管理、航空服务 |
17 |
文秘 服务 |
计算机速录、办公室文员、文秘、商务助理、公关礼仪、工商行政管理事务、人力资源管理事务、民政服务与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社会保障事务、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老年人服务与管理、法律事务、社区法律服务、保安 |
18 |
学前 教育 |
学前教育 |
附件3
部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高校的
艺术史论专业所属艺术类别汇总表
序号 |
院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所属艺术类别 |
1 |
山东艺术学院 |
艺术史论 |
文学编导类 |
2 |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
艺术史论 |
文学编导类 |
3 |
广西艺术学院 |
艺术史论 |
美术类 |
4 |
湖北美术学院 |
艺术史论 |
美术类 |
5 |
广州美术学院 |
艺术史论 |
美术类 |
6 |
云南艺术学院 |
艺术史论 |
美术类 |
7 |
四川音乐学院 |
艺术史论 |
音乐类 |
8 |
西安音乐学院 |
艺术史论 |
音乐类 |
9 |
南京艺术学院 |
艺术史论 |
音乐类 |
10 |
清华大学 |
艺术史论 |
其他类 |
11 |
中央美术学院 |
艺术史论 |
其他类 |
12 |
中国美术学院 |
艺术史论 |
其他类 |
13 |
西安美术学院 |
艺术史论 |
其他类 |
附件4
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现场确认信息
采集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现场确认信息采集工作流程
二、现场信息采集基本要求
(一)考生姓名或其它信息中如有汉字库中不能找到的汉字,以拼音(半角大写字母)代替,县级招办现场确认时根据身份证确认信息进行登记备案。
(二)考生身份证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不能出具有效居民身份证的须出具公安部门的证明,并说明未能办理的原因。
(三)考生照片现场采集,不佩戴眼镜,头发不遮盖面部。照片纵、横比为4∶3,像素数240×180,头像部分占照片面积2/3以上,采用JPEG格式存储。
附件5
山东省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
考试申请合理便利实施办法(暂行)
第一条 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以及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符合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条件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需要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合理便利予以支持、帮助的残疾人(以下简称残疾考生)参加高考,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应遵循高考的安全、公平、科学、规范等基本原则,为残疾人参加高考提供平等机会和合理便利。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全省残疾人参加高考申请合理便利的相关管理工作,市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辖区内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 残疾考生参加高考的考务管理,除依据本办法提供合理便利外,其他应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夏季)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招生考试机构应在保证考试安全和考场秩序的前提下,根据残疾考生的残疾情况和具体需要以及各地实际,提供下述一种或几种必要条件和合理便利:
(一)为视力残疾考生提供现行盲文试卷、大字号试卷(含大字号答题卡)或普通试卷。
(二)为听力残疾考生免除外语听力考试。
(三)允许视力残疾考生携带答题所需的盲文笔、盲文手写板、盲文作图工具、橡胶垫、无存储功能的盲文打字机、无存储功能的电子助视器、盲杖、台灯、光学放大镜等辅助器具或设备。
(四)允许听力残疾考生携带助听器、人工耳蜗等助听辅听设备。
(五)允许行动不便的残疾考生使用轮椅、助行器等,有特殊需要的残疾考生可以自带特殊桌椅参加考试。
(六)适当延长考试时间:使用盲文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的考试时间,在该科目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50%;使用大字号试卷或普通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因脑瘫或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肢无法正常书写或无上肢考生等书写特别困难考生的考试时间,在该科目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30%。
(七)优先进入考点、考场。
(八)设立环境整洁安静、采光适宜、便于出入的单独标准化考场,配设单独的外语听力播放设备。
(九)考点、考场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如引导辅助人员、手语翻译人员等)予以协助。
(十)考点、考场设置文字指示标识、交流板等。
(十一)考点提供能够完成考试所需、数量充足的盲文纸和普通白纸。
(十二)其他必要且能够提供的合理便利。
第六条 符合报名条件的残疾人参加高考,必须参加高考报名。
第七条 申请合理便利的一般程序包括:
(一)报名参加高考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须在夏季高考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向当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表1)。申请内容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残疾情况、所申请的合理便利等,同时提供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应严格审核考生本人与证件原件、复印件的内容是否一致,坚决杜绝资格造假行为发生。
(二)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受理并审核在本地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提出的申请,并牵头组织由有关招生考试机构、残联、卫生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在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残疾考生的残疾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并将有关材料报送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市专家组要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日常学习情况、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内容、格式由各市确定)。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本人进行当面评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评估报告填写《残疾人报考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报表》(表2),并于2019年11月30日前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其他材料各市留存备查。
(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申请报告,形成《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结果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表3),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接收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将《告知书》送达残疾考生,由残疾考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确认、签收。《告知书》内容包含残疾考生申请基本情况、提供便利的理由与依据、救济途径等。
第八条 残疾考生对《告知书》内容有异议,可按《告知书》规定的受理时限,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复核意见应按相关程序及时送达残疾考生。
第九条 经申请批准后免除外语听力考试残疾考生的外语科成绩,按“笔试成绩×外语科总分值/笔试部分总分值”计算。
外语听力免考的残疾考生不参加外语听力考试。
第十条 涉及制作盲文试卷等特殊制卷的,由考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请教育部考试中心帮助解决。
第十一条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已确定为其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情况提前通知其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考点及其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应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和专项技能培训工作,并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确定的合理便利组织实施考试,考试过程应全程录音、录像并建档备查。
第十二条 所有获得合理便利服务的残疾考生每科目考试开始时间及最早交卷离场时间与考点考试管理保持一致。
第十三条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专门的学科评卷小组,对无法扫描成电子格式实施网上评卷的残疾考生答卷进行单独评阅,评卷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高考评卷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涉及盲文试卷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具有盲文翻译经验、水平较高且熟悉学科内容的专业人员(每科目不少于2人),将盲文答卷翻译成明眼文答卷,在互相校验确认翻译无误后,交由各科评卷组进行单独评阅。盲文答卷的翻译工作应在评卷场所完成,并按照高考评卷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 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应在已有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基础上,制定适用于残疾考生的专项预案,并对相关考务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
第十五条 组织残疾人参加考试过程中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第十六条 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可依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具体操作流程。
第十七条 本办法在2020年普通高考中施行。如教育部有新的工作规定和要求,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解释。
表1
残疾人报考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
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
考生姓名 |
性别 |
考生号 |
残疾类型 |
残疾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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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考生残疾人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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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的 合 理 便 利 |
1.□ 使用盲文试卷□ 使用大字号试卷□ 使用普通试卷 2.□ 免除外语听力考试 3.□ 携带盲文笔 □ 携带盲文手写板 □ 携带盲文打字机 £ 携带电子助视器□ 携带照明台灯 □ 携带光学放大镜 £ 携带盲杖 □ 携带盲文作图工具 □ 携带橡胶垫 4.□ 佩戴助听器 □ 佩戴人工耳蜗 5.□ 使用轮椅 □ 携带助行器 □ 携带特殊桌椅 6.□ 延长考试时间 7.□ 需要引导辅助 8.□ 需要手语翻译 9.□ 优先进入考点、考场 |
||||
其 他 |
如有其他便利申请,请在此栏内填写 |
申请人/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签字:
注意事项:1.法定监护人签字的请说明情况,并提供监护人的相关有效身份证件、联系方式等;2.凡申请提供合理便利条件的残疾人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时向县级招办提交本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按照县级招办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资格审核。
日 期:年月日
表2
残疾人报考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报表
市招生考试机构名称: (公章) 2019年月日
序号 |
考生姓名 |
考生号 |
考生身份证号 |
残疾人证件号码 |
残疾类型 |
考生申请的合理便利 |
市专家组评估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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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各市招生考试机构于4月30日前将此表纸质版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电子版(excel格式)发送至
e37_liucx@sdzs.gov.cn;
2.“考生申请的合理便利”按照申请表中的项目规范表述,如申请多项,用“;”隔开;
3.“市专家组评估意见”是指专家组对考生提出的合理便利项目做出的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对不同意的项目简要陈述
理由。
表3
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样表)
(文件编号: )
(申请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考生号):
你的“报考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及要求的相关证件收悉。根据国家和我省相关文件的规定和我省的实际、你的残疾情况,经专家组评估,同意为你在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中提供、、等,共项合理便利。你的其他申请项无法提供,理由是:。
如对本告知书的内容存在异议,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告知书及相关材料向本人考试所在市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请你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告知书指定的位置予以签收确认。本告知书一式四份。考生、考点、考生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各执一份。
签收人:
(法定监护人签字的请说明情况,并提供监护人的相关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联系方式等)
签收日期:年月日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6
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考照顾政策
一、下列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照顾:
1.烈士子女,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同一考生若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
各报名点及相关单位要加强对享受分数照顾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认真审验各种证明材料。
二、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残疾人民警察。
2.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3.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
4.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注:山东省2020年夏季高考照顾政策如有变化,以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最新出台的正式文件规定为准。
附件7
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烈士子女特殊考生登记表
市 县(市、区) □夏考 / □春考
姓名 |
|
考生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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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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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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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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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加分投档项 |
□烈士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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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意见 |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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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部门审查意见 |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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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招生考试机构审查意见 |
经办人签字 :(县招生考试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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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查意见 |
经办人签字 :(市招生考试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由学生本人填写,经中学与县民政部门审查盖章后交县招生考试机构,县招生考试机构初审并于2020年3月15日前送市招生考试机构,市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复审,于3月31日前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附件8
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归侨、华侨子女、
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特殊考生登记表
市 县(市、区) □夏考 / □春考
姓名 |
|
考生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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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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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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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加分投档项 |
□归侨 / □华侨子女 / □归侨子女 / □台湾籍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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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意见 |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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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战部门审查意见 |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县招生考试机构审查意见 |
经办人签字 :(县招生考试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
市统战部门审查意见 |
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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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查意见 |
经办人签字 :(市招生考试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由学生本人填写,经中学与县统战部门审查盖章后交县招生考试机构,县招生考试机构初审并于2020年3月15日前送市招生考试机构,市招生考试机构协调主管部门审核并进行复审,于3月31日前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附件9
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退役军人特殊考生
登记表
市县(市、区) □夏考 / □春考
姓名 |
|
考生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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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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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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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项目 |
加分投档 |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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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录取 |
□退出部队现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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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
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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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招生考试机构审查意见 |
经办人签字 :(县招生考试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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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查意见 |
经办人签字 : (市招生考试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由学生本人填写,经县级主管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查盖章后交县招生考试机构,县招生考试机构初审并于2020年3月15日前送市招生考试机构,市招生考试机构复审后于3月31日前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附件10
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春季)部分
特殊考生汇总表
市:(章) 特殊考生类型:
序号 |
考生号 |
姓名 |
性别 |
毕业学校或单位 |
特殊考生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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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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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按特殊考生类型填写此表,于2020年3月31日前随申报春季高考特殊考生的《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特殊考生登记表》和《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退役军人特殊考生登记表》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特殊考生类型: (1)享受加分投档照顾考生种类: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 (2)优先录取考生种类: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
附件11
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夏季)部分
特殊考生汇总表
市:(章) 特殊考生类型:
序号 |
考生号 |
姓名 |
性别 |
毕业学校或单位 |
特殊考生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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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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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按特殊考生类型填写此表,于2020年3月31日前随申报夏季高考特殊考生的《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特殊考生登记表》和《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退役军人特殊考生登记表》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特殊考生类型: (1)享受加分投档照顾考生种类: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 (2)优先录取考生种类: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
附件12
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夏季)
少年班考生汇总表
市:(章)
考生号 |
姓 名 |
性 别 |
身份证号 |
毕业学校 |
报考高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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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按报考学校填写此表,于2020年3月31日前上报省教育招生 考试院。 |
附件13
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春季)
技能拔尖人才考生申请表
市 县(市、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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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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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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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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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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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报考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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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意 见 (获奖考生填) 考生毕业学校 |
是否为本校应届毕业生
中学负责人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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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查 意 见 (劳模考生填) 考生单位 |
单位负责人签字 :(考生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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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意见 市招生考试机构 |
签字 :(市招生考试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可复印,每考生1份。
附件14
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春季)
技能拔尖人才考生汇总表
市:(章)
考生号 |
姓 名 |
性别 |
毕业学校或单位 |
免试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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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人) |
注:请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填写此表,于2020年2月底前随《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申请表》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附件15
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
个人信息项目表
户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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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随迁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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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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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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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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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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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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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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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学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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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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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就读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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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所在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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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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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品德有无下列情况: 有□(1□ 2□) 无□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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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科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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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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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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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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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试外语语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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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专业类别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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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体育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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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考试专业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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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少年班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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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3+4”转段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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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或本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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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短信手机号 (非常重要,请准确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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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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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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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考生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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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考生残疾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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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考生是否申请提供夏季高考合理便利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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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加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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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关系
称 谓 |
姓 名 |
工 作 单 位 |
职 务 |
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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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学习经历
自何年何月 |
至何年何月 |
在何地何单位学习或工作 |
任何职务 |
证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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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1.毕业类别为:高中、中师、中专、职高、技校、高职(专科)、本科(含)以上学历、高中毕业同等学力、其他。
2.考生类别为:城市应届、农村应届、城市往届、农村往届,考生应根据户籍地址准确选择城市或农村类别。
3.报考科类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考试招生。
4.普通体育专项为:田径(不含100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体操、武术。
5.艺术专业类别选项为: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摄影类、播音主持类、文学编导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模特)类、其他类。
6.户籍信息为:山东省户籍的考生填报户籍所在市、县(市、区),外省户籍的考生填报户籍所在省份。
7.残疾人类别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
8.家长或本人联系电话、接收短信手机号非常重要,考生务必准确填写,并保持通信畅通。
9.填写个人学习经历时,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生填写初中和高中阶段学习经历;非应届毕业生填写高中阶段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高中复读生填写高中阶段学习经历和复读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