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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胜利第三中学课题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5-22

一、课题管理目的

为贯彻落实科研兴校的学校发展方针,逐渐形成我校教育教学的特色,促进全校教师研究水平的提高,培养一批研究人才和骨干队伍,特制订《东营市胜利第三中学课题管理制度》。

二、课题管理原则

(一)统筹性原则

课题的管理由分管副校长、课程与教学部、教师发展部主任具体负责。把课题研究作为学校的重要工作来抓,保持工作的经常性、持续性、制度性。

(二)集体性原则

充分发挥集体的力量,依靠集体的智慧,抓出课题研究的成果质量。

(三)计划性原则

教师参加课题申报,应通过课程与教学部、教师发展部评审,以利于在课题的科学性、可行性、实用性等方面提出建议,并在研究过程中提供协调、督促以及提供相应的条件。

三、立项原则

(一)课题的选题源于教育教学实践,对教育教学实践具有现实意义和作用,有助于指导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

(二)课题立项前提出初步的研究方案,研究方向明确,有可行性论证,研究方法科学,研究措施可行,能按计划取得研究成果。

(三)课题应具有开拓性和创新性,或具有学科特色,具有较高水准、应用价值较大、能解决我校教育面临的问题或教育教学管理中的问题。

四、课题的立项程序

(一)课题选择

申报的课题可以参考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课题指南,也可以来源于教育教学工作实践。 

(二)课题立项

个人或团队申报,通过学校评审的给与立项。

凡立项的课题,要设立课题组,各成员要有具体任务和职责。每项课题设一名主持人主持人必须是该项课题的实际主持者和指导者,必须承担课题设计和实质性的研究任务。

(三)立项申请书的填写

课题立项必须填写立项申请书。课题负责人在对所申报课题的意义价值、完成条件、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等进行详细的论证和分析的基础上,填写立项申请书,一式两份,并附研究方案。 

课题的立项申请由课程与教学部、教师发展部受理,负责组织审议。 

五、课题实施过程的管理

    (一)成立以主管教学副校长为组长,课程与教学部、教师发展部主任、各学科教研组长为成员的课题领导小组。

(二)凡集体研究的课题应设课题组,课题组实行主持人负责制,各成员应按分工主动、认真完成自己所承担的研究任务,课题组成员有权对课题研究提出建议,有权分享研究成果。

(三)学校鼓励教师积极参加课题研究,对立项课题加强领导和管理,并给予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支持。

(四)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负责人要对课题研究进度进行经常性检查督促,并按时按要求提交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及结题鉴定材料。

六、研究的结题

(一)课题完成后,课题主持人应向学校课题领导小组提交结题鉴定材料(按结项明细准备)。

(二)课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课题进行验收、鉴定。

七、奖励原则及办法

学校对积极参加课题研究活动、为学校争得荣誉、做出贡献的课题组进行表彰。

八、注意事项

(一)有立项、无研究、无成果的课题小组,两年内不得申请新的课题。

(二)有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的课题小组,三年内不得申请新的课题研究,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东营市胜利第三中学

2024年2月28日